lgchaz 发表于 2012-7-10 19:46

我想问一下版主

我在本论坛的这个“佛子联谊”版块,发表了一篇色登寺有莲师共修法会的帖子,怎么就给我删了?不管怎么说就算不是格鲁派的法会,可是我也没有发表在主论坛上啊,我就想让大家知道个消息而已,难道连在“佛子联谊”都不可以发表了?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

wxr19820219 发表于 2012-7-10 19:49

这个似乎应该发在论坛站务管理区,论坛建设版块里,比较合适。前一阵,论坛里也有“联谊”范围的讨论。不知何时,能明确细则。

青鬃狮子 发表于 2012-7-10 21:34

一句话:不爱搭理你(开个玩笑噢,是挺你的噢,要想想噢,不要没看懂就开骂噢,中文是你的母语吧?要学好噢)

嘉江悲祥 发表于 2012-7-11 09:23

青鬃狮子 发表于 2012-7-10 21:34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一句话:不爱搭理你(开个玩笑噢,是挺你的噢,要想想噢,不要没看懂就开骂噢,中文是你的母语吧?要学好噢 ...

你闲疯了?
你这一大段话谁看得懂啊师兄.....

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-7-11 09:27

这个帖子不是我删的,不过我见了也会删。
社区对化缘有明确规定,无论显性还是隐性都算,您发的那个帖子,里面基本没内容,就一个链接,这个链接里面赫然有极为明显的化缘内容,例如:
具缘同修可随喜法会,随喜项目包括供养法会(比如请购供品、添置金刚舞法器等)、供灯、供僧、供斋等,请无需指定善款用途,由寺院统筹安排用于法会所需,若有余款将用于大经堂建设等三宝事业,以使随喜善行更为圆满。
随喜账号:农业银行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XX支行户名:XX松布卡号:622848387004XXXXXX
(也可支付宝账号:SXXX@163.com免转账手续费 )
这明显是违背社区化缘及法物流通规定的,参见该规定的第三条:
未得版务组许可,转帖或显或隐化缘募捐信息的,一律删除。
还有第八条:
8、非格鲁派的寺院及个人,请到各宗论坛或佛教公共论坛上发布化缘及法物流通消息。
http://bbs.gelupa.org/forum.php? ... 2541&extra=page%3D1
所以,该消息被删除,我个人觉得十分适当。

青鬃狮子 发表于 2012-7-11 10:41

嘉江悲祥 发表于 2012-7-11 09:23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你闲疯了?
你这一大段话谁看得懂啊师兄.....

呵呵,的确,其实我自己也没看懂。
这里好像是格鲁论坛耶

lgchaz 发表于 2012-7-11 13:18

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2-7-11 09:27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这个帖子不是我删的,不过我见了也会删。
社区对化缘有明确规定,无论显性还是隐性都算,您发的那个帖子, ...

明白了,以后有这些内容的法会消息我都不会转发了

益西格绒 发表于 2012-8-27 00:50

愿众生俱乐及乐因    愿众生离苦及苦因   愿众生不离无苦之乐    愿众生永亲疏离贪嗔 住于平等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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