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桑丹尊 发表于 2011-7-18 22:02

建议对这个网名的使用者进行警告

http://bbs.gelupa.org/viewthread.php?tid=24860&extra=page%3D1&page=3

以上地址的44楼的人,在交流中通过透露网友真名的方法伤害网友,恳请并建议管理员对其进行警告。

我看了一下版规,发现:在论坛交流中点网友的真名并没有违反版规,所以,我们也无法对他怎么样,可是,他就能因此而故意触犯道德底线吗?

希望管理员考虑我的建议,以警告那些伤人者——我们是有秩序的论坛,动机不良的人应该有所收敛;

并且也能安慰那些被伤害的网友——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关注、关心他们,他们为论坛作了贡献,我们应该时时刻刻保护他们;

同时,也让其他网友看到,歪风邪气在论坛难以立足——因为论坛的群众监督机制很健全。

以前,有位叫瘦马的人就爱装天真、装嫩地点网友的真名,现在,又冒出来一个。莫非这是瘦马的马甲?

笨者之帚 发表于 2011-7-18 22:39

已经警告,如有再犯欢迎举报,下次封ID。

洛桑丹尊 发表于 2011-7-18 23:00

谢谢关注和关心。

eff 发表于 2011-7-18 23:59

lz既然说“我看了一下版规,发现:在论坛交流中点网友的真名并没有违反版规,所以,我们也无法对他怎么样”

那是不是版规方面要改一下?

不过对于大家都不认识的人,有人点出一个名字来,怎么知道是不是真名呢?

Wangchuk 发表于 2011-7-19 00:34

这种类似的做人基本要求,在论坛交流的基本素质,建议不需警告,直接封。

FancyMa 发表于 2011-7-19 01:46

原帖由 洛桑丹尊 于 2011-7-18 22:02 发表 http://bbs.gelupa.org/images/common/back.gif
http://bbs.gelupa.org/viewthread.php?tid=24860&extra=page%3D1&page=3

以上地址的44楼的人,在交流中通过透露网友真名的方法伤害网友,恳请并建议管理员对其进行警告。

我看了一下版规,发现:在论坛交流中 ...
Over! Over! 請管理員注意,上述貼子中46樓也必須處理一下!居士的名字還在!

格桑强巴 发表于 2011-7-19 10:31

该贴 28 楼也恳请管理员处理一下,请把第三段删除,谢谢!
忏悔!!!

一心不乱 发表于 2012-6-18 03:29

真人见不得人吗

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2-6-18 04:05

一心不乱 发表于 2012-6-18 03:2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真人见不得人吗

真人有义务见人吗?

一心不乱 发表于 2012-6-18 04:16

上善如水 ,你好,我这有专治失睡的密咒,你要是喜欢的话,我上传给你,
上善如水 工作不要太幸苦了

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2-6-18 04:30

1,我没失睡的问题
2,我不是在工作,我在上网

更桑嘉措 发表于 2012-6-18 13:22

专治失眠的密咒??老大好福气啊 我失眠好多天了,都没人在乎,羡慕嫉妒恨啊!

炫飞侠 发表于 2012-6-18 13:40

一心不乱 发表于 2012-6-18 03:2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真人见不得人吗

麻烦您先自我展示下真面目

嘉江悲祥 发表于 2012-6-18 14:18

更桑嘉措 发表于 2012-6-18 13:22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专治失眠的密咒??老大好福气啊 我失眠好多天了,都没人在乎,羡慕嫉妒恨啊!

同怜,从2月8号失眠到现在

嘉江悲祥 发表于 2012-6-18 14:26

上善如水 发表于 2012-6-18 04:05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真人有义务见人吗?

估计是约你视频......
这半年的烂桃花和鸿泥的口舌可不少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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